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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突入,CQB!(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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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更想做掉右边那个。他有一米八五……

蹑手蹑脚地靠近转角,我猛然冲了出去,一脚踹开了他手里的步枪。随后翻起手中的短突击步枪,用枪柄狠狠地掀在了他的下巴上——枪托我嫌长,拆掉了,不然打击效果更好。

远比上勾拳厉害的冲击直接让这位变节者向后倒在了地上。最后一步,我高举起左手的防爆盾,右手放开步枪,双手同时往下一摁……

被厚重的防爆盾戳在了肚子上,变节者同学痛苦地蜷缩成了虾米状,失去了意识。

不过,死不了。

回头看去,弗勒顿正把匕首从“一米八”同学的脖子上抽出来。原本被钉在墙上的尸体失去了匕首的支持,缓缓地滑落下来,在墙上拖出一行血迹。

我皱了皱眉头。

我不是那种绝对排斥杀人的蠢货。在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你必须得承认这种方法是最有效的。

事实上,我手上……并不是没有血迹呢……

这个牺牲品,也是目前为止我手里唯一一个牺牲品,是一个敢于向冲进房间的我用俗称喷子的土制霰弹枪射击的老头。黄褐色的皮肤,干瘪的面容,看上去跟平时和善的老农没什么区别。我根本没有想过有一天会向着这样的人扣动扳机。

本来嘛,根本就不会有人在脸上贴“我是坏人”的标签,脸谱化的人物永远只会存在于影视作品中。

第一枪他打偏了,跟在我身后的李剑胳膊被铁砂稍稍擦伤。我那次出奇的没有迟疑,三发五点八毫米的步枪弹直接命中他的头部。平时只是瞄着傻乎乎的人形靶子射击的双手这一天沾上了永远不可能洗掉的血腥。

收队之后我的手一直在抖。飞溅的鲜血,被子弹打得面目全非的面孔,以及我枪口冒着的硝烟迟迟不能在我眼前消失……我没有告诉妹妹这件事,我不知道她将怎么面对我这个杀人凶手哥哥,我不清楚自己还有没有资格再去用这双沾血的手去抚摸她的脑袋……尽管,我做的一切都是合法的。

但我不后悔,我必须这么做。

只要那个老人再扣动一次扳机,浑身冒着鲜血趴在地上的人就会是我还有我的同伴,这样近的距离霰弹枪没有理由再打偏;土制霰弹枪威力再弱也足以撕碎我身上那并不厚实的防弹衣。这样的话,可就再也不会有人回到警队边上那狭小的出租屋内给那可爱的孩子准备晚餐,洗刷衣服了,留给她的只会有一打冰冷的文件,一份早就写好的遗书,乱七糟八的遗物和一笔不多的抚恤金……这种事情,怎么允许?

也许那个老大爷也是有什么苦衷,也许他有不得不这么做的理由,但在我眼中,他是持枪并试图袭击执法人员的暴徒,不能夺枪的话,只能击毙……武警不参与案情,只负责处理暴力事件,我也不可能去考虑什么苦衷之类的东西……

杀戮不只是为了职责,还有为了生存。尽管,这样很自私。

不管是谁的命,也只有一条啊……

现在这种情况下,恐怕杀人灭口是最好的选择了。安静,保密,也让他为了他们背叛的行为付出代价。但,我想起了林莹的话:

“不要随便击杀对方……没有理由,只是预感……主要的战场不在那栋楼里面……小心人质……”

我不能理解,这些要求完全背离了潜入作战的宗旨。甚至有些看起来根本不可理喻。所有恐怖分子都在这栋楼内,难道这里还不算主战场么?不要击杀?难不成林莹还希望我们活捉所有人?

别逗了,林莹是妹子没错,但她不傻,不是脑残玛丽苏。

跟弗勒顿大叔纠结了一小会儿,我们一致决定,继续往前。这些人肯定有什么猫腻,刚才我们的突袭绝对干净利落,那两人绝对没有机会发出任何信息。但战术终端的反馈是,对方在第一道防线被摸掉之后,立即就作出了阵型调整……好吧,就是简单的龟缩。剩余的十个武装人员几乎同一时间缩回了人质集中的屋子,包括楼顶上那两个。

什么情况,挟持?

那是恐怖分子们最卑鄙也是最走投无路的一招。(同时还是最狗血的桥段)从历史上的案例而言,这么做的人没有几个真正逃离了国家暴力机关的追捕或诛杀。通常不是被狙击手爆头就是失手杀害人质后被追上来的暴怒特警队员摁倒在地或者直接打成筛子。

嘛,既然都这么配合,那么大家都来玩CQB吧!诺卡小姐可是刚刚给咱开放了新的技能哦~输掉的人……可是要打~成~筛~子~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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